中电元协<2007>第001号
关于组织行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及申报
“2007年(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使上级主管部门能及时掌握国内电子元件行业的经济运行动态,从而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政策以及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促进企业间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最大限度地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受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委托,我协会每年都要对中国主要电子元件生产企业的产销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2006年度的行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工作业已展开,请各有关企业积极配合,圆满完成这一工作。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指示,“2007年(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申报工作也将同时全面展开。
为了纪念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诞生20周年,进一步树立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入围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我协会将开展一系列宣传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活动,对入围企业进行长期的、连续性的、全方位的宣传推广。因此,我们欢迎有条件入围的企业踊跃参与“2007年(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申报工作。
本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申报条件与评选方法请参看随本文件同时寄发的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7年(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通知》。
为便于企业了解申报事宜和宣传推广方案,现将有关规定和程序、宣传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凡以企业集团报资料的,请按公司法统计本企业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对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按全额统计;对参股企业,按所占股份的比例统计;对集团内的松散成员不统计。
2、“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宣传推广费用及2007年1~6月份、1~9月份经济运行的跟踪调查分析所需费用,以及2007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信息集》出版发行费,由中国电子元件百强入围企业负担。
元件百强企业将得到由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与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联名颁发的证书。
3、凡参加电子元件百强排序的企业,除填报附件一、附件二的表格外,必须填写附件三的表格。
4、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于2007年2月28日前寄至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逾期无效。
5、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将随时抽查企业的审计报告。
二、宣传计划:
(一)、经确定入围的“2007年(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将在《中国电子报》等30多种海内外媒体上公布,并通过互联网向全球公布。
(二)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将于2007年5月中下旬举办“2007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峰会论坛暨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20周年成就展示会”,对新一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予以表彰和宣传,并对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2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突出成就进行总结,作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的年度盛会,请务必派人出席。
(三)、出版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印刷精美的《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信息集——20周年特辑》,免费向百强企业、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市信息产业厅、国外驻华采购公司或代表处、国外相关协会组织和媒体、国内知名整机厂商、国内行业媒体等赠送。
(四)在2007年11月召开的“2007年秋季(第70届)全国电子产品展览会”上开设“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展区”,集中展示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的风采。
(五)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网、中国电子元器件产业网及其它合作媒体上开展“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系列报道,长期对百强企业进行宣传。
联系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古群
邮编:100043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1508
电话:010-68638939
传真:010-68637639,68634881
E-mail: guqun@ic-ceca.org.cn
http://www.ic-ceca.org.cn, http://www.chinaceca.com.cn
银行帐号:02000134090144063-79
收款单位: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石景山区八角分理处
附件
一、 电子元件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经济运行动态调查表
二、 电子元件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经济运行调查表
三、 2007年(第20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申报表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二○○七年一月五日